2024年管理海洋捕捞能力——欧盟指标体系概述报告.pdf

2024年管理海洋捕捞能力——欧盟指标体系概述报告.pdf

本报告旨在介绍欧盟管理渔业捕捞能力所采用的指标体系,旨在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。

欧盟渔业背景:

欧盟通过“共同渔业政策”(CFP)管理渔船和渔业资源。欧盟水域的渔获量呈现减少趋势,主要捕捞区包括东北大西洋、地中海和黑海等。捕捞能力和捕捞机会的定义是评估的核心,前者指渔船的潜在捕鱼能力,后者指允许捕捞的量。

捕捞能力上限:

欧盟通过多年度指导计划(MAGPs)和后来的2003年改革,对成员国船队捕捞能力设置上限。2002年改革后,重点在于限制船队的总吨位和总功率。2013年改革强调最大可持续产量(MSY)作为主要目标,并引入了“进入与退出机制”(EES),以规范船舶的进入和退出。

平衡评估指标:

欧盟委员会规定了六个关键指标,用于评估船队细分的捕捞能力与捕捞机会之间的平衡。这些指标包括:生物学指标(可持续捕捞指标、风险种群指标)、经济指标(投资回报率、当期收入/盈亏平衡收入比率)和技术指标(渔船利用率、非活跃渔船指标)。专家工作组(STECF)负责评估这些指标,并根据这些指标对成员国船队的平衡状况进行评估。

案例研究:

比利时案例研究表明,成员国需要通过行动计划来解决船队失衡问题。比利时船组总体上保持平衡,但仍需关注。

挑战与争议:

评估捕捞能力面临多种挑战,包括:指标计算中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、技术进步的影响、以及指标之间的复杂关系。此外,成员国对公共资金的使用、指标的应用方法,以及指标在小型渔船上的适用性也存在争议。

替代指标:

专家工作组还提出了替代指标,例如过度捕捞种群数量指标和经济依赖度指标,用于补充或替代现有的指标。

结论:

欧盟评估捕捞能力与捕捞机会之间平衡的框架较为完善,但仍面临挑战,例如数据质量问题和指标的复杂性。改进实施、提高指标的有效性,以及平衡捕捞能力和捕捞机会,对于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至关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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